按下“依法治网”快进键
2015-12-21 15:21:04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习近平主席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说:“网络空间是虚拟的,但运用网络空间的主体是现实的,大家都应该遵守法律,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要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习近平主席的这一论述,引起业界人员和广大网民极大关注,大家热议认为,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依法治网”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正如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鲁炜所指出的那样:“我们正在探索一条中国特色的治网之道。中国的治网之道其最根本的就是坚持依法治网。”
互联网从诞生之日起,就提出了一个问题:在这个虚拟世界里,人们的行为是不是应该受到约束?答案从一开始便有了,那就是必须有所约束,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记者认为,互联网越是现代化,越要法治化。深入推进依法治理网络空间,是全面依法治国总体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应当加快立法步伐,严格执法,强化网络安全, 按下“依法治网”快进键。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法制办主任华清近日在接受采访时说,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依法治网,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都对加强网络社会管理、推进网络依法规范有序运行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完善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保护、网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网络行为”。中央的一系列要求,为我国加强网络法治建设、依法治网提供了基本遵循,为互联网法律体系的构建指引了方向。
按下“依法治网”快进键,加强立法是第一要务。“却顾所来径,苍苍横翠微。”资料显示,1994年到2000年是我国互联网建设初期,互联网立法内化于传统电信立法之中,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主要面向网络安全。之后是网络空间法律体系初步建立的阶段,大致是从2000年至党的十八大前,如《电子签名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初步构建了覆盖信息网络建设、信息应用管理、信息安全保障和信息权利保护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法律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网络空间法律体系进入基本形成并飞速发展的新阶段。伴随着我国互联网走向广泛应用、深度融合的新阶段,我国互联网立法应当一方面启动全局性、根本性的立法,将《网络安全法》、《电信法》、《电子商务法》统筹考虑并积极推进立法进程。另一方面要加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
按下“依法治网”快进键,严格执法是重中之重。“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分析一些网络违法案件,一个突出问题就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知法犯法。如果把互联网的规矩搞丢了,任凭法律体系多么完善,也是一纸空文。其危害是全方位、深层次的,是网络空间治理的绊脚石。互联网法律规范了互联网各相关主体行为,要求各主体依法遵守互联网中的规范和职责,实现全民守法、公正司法、规范执法。对于管理者,法律为监管部门管理互联网提供了法律依据,明确管理部门职责权限,重点规定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要求,保障行政执法主体依法行政。对于服务提供者,法律为互联网企业进入、经营网络设定规范,要求企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行事,履行法律责任,规范经营行为。对于用户,法律明确了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确立了网民的行为界限,防止侵犯他人权益、破坏网络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有利于培养守法网民。
按下“依法治网”快进键,保障网络安全是关键所在。如果说法治的要义对于公民是维护权益,对于社会是规范秩序,那么对于国家,就是要维护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法治是现代社会治理的共同准则,依法治网也是世界各国网络治理的通行经验。各国大量出台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相关立法,如美国先后出台了《电子通信隐私法》、《数据保密法》、《公共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信息法》等,欧盟出台了《欧盟网络安全战略》、《个人数据保护指令》、《电子通信数据保护指令》等,日本颁布了《网络安全基本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这些都需要加强研究,予以借鉴。正如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政策法规局李长喜副局长曾指出的那样,当前网络和信息技术已经深度融入我国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在促进创新、带动发展、繁荣文化的同时,网络安全问题也不容忽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从总体国家安全观出发,加快推动《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一批重要的网络安全立法。网络立法涉及社会关系广、专业性强、技术特征明显,因此需要广大从事网络与信息安全法制工作的同事进行深入探讨和艰苦努力。
正如鲁炜主任在国新办发布会指出的那样,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我们既要自由也要秩序,自由是我们的目的,秩序是我们的手段。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我们能够更加深刻地认识到,网络法律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网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完善网络立法、全面推进依法治网,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是当前我国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是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是促进、推动、保障互联网快速健康有序发展、建设网络强国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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