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资费七宗罪之:月最低消费
2015-07-20 08:42:34

      多年的电信市场化改革,运营商自认为竞争越来越激烈,给用户提供了越来越好的服务;然而老百姓却不买账。当总理都在指责“网速慢、价格贵”的时候,运营商所处的内外部舆论环境可谓差到极致。

      造成这种被动尴尬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之一就是大众对电信资费的不满。且不评说资费贵不贵,单就资费结构和定价模式来说,就足够用户去吐槽了。这些罪责不仅在中国有,绝大部分还都是师从国际上的先进经验,以企业的身份追求商业利益为目标。

      从今天开始述说和解读下电信资费的七宗罪:月最低消费、套餐、有效期、合约机、惩罚性资费、优惠陷阱、业务试用与赠送。

      第一:月最低消费。

      月最低消费的前身,是月租费。

      从固定电话时代开始,运营商就在收取月租费,这一收费项目的理由是:运营商要对线路进行维护,确保用户在使用电话时通信状态完好。也就是说,即使用户没有通话,也要因通信线路的保障工作付费。

      后来到了移动通信时代,沿袭固定电话的资费结构,用户也要支付“月租费”。这个问题曾经引发过争议,不少人认为,相对于有形的固定线路维护工作,无线通信是不需要成本的,因此不该收月租费。而运营商则辩解:移动电话开机时就会做位置更新,及时报告自己的位置和状态,因此才能在做被叫的时候被寻呼到,这些成本的付出是收费的基础。

      运营商从自身的成本考虑:为你提供了服务,为什么不能收费。用户基于自身的体验质疑:我没有打电话,凭什么要交钱?

      运营商自认为是“成本定价”,认为有付出就有收费的理由,因此在向物价部门报批时,在向公众解释时理直气壮。然而用户并不这么看,他们对“不使用也收费”的状态向运营商吐槽,而且会从两方面反诘运营商:水、电、煤气等收费仅和使用量有关,他们也有管道维护等方面的工作啊?!互联网企业以免费方式提供类似业务,为什么你就做不到?!

      运营商和客户争执的调和结果,是把“月租费”改为“月最低消费”,为客户提供一定的免费业务量。然而这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除了运营商自己之外,都认为此举是巧立名目、李代桃僵,换汤不换药,甚至指责运营商向客户强推业务,设立新的陷阱。

      运营商的客户规模如此庞大,每个月用户都要交钱,强劲的现金流和多元化的收费渠道成为运营商的标志性特征,这是优势,但也更容易成为被孤立和被指责的对象。每月付费扣钱的时候似乎都在提醒用户,又到了骂运营商黑心的时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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