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互联网电视发展呈三足鼎立之势
来源:赛立信通信研究 2016-08-25 17:05:16

 

随着互联网涉及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消费者逐渐尝试下载各种各样的APP,以实现安全门禁、空调、电视、空气净化器等远程控制。这一现象体现了智慧家庭从起初概念化走向实践可行性的操作阶段。其中,电视已不仅用于播放直播节目,自它连接互联网开始,便拥有更多可发展的空间。
 
目前,我国互联网电视的发展呈三足鼎立之势,并有着相互影响和制约的关系。
(1)基础通信运营商(如移动、电信、联通),主要提供基础网络管道和接入平台;
(2)OTT互联网企业(如乐视、小米、华为、腾讯等),主要提供视频点播内容和增值服务;
(3)广电集团(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各地方电视台),主导着直播内容的所有权、视频内容创造和介入版权。
 
 
当下,消费者们甚少选择每天静候电视机前观看直播节目,而是通过互联网搜索并观看自己喜欢的视频节目。在这种新消费模式的转变之下,“互联网电视直播+点播+增值应用”的多屏分享新型模式将会成为未来电视发展中的主旋律。
 

 

 

互联网电视市场发展空间和机遇巨大,所以近期,不论手持基础网络资源的通信运营商,或是拥有海量视频内容的OTT互联网企业,还是后续发展互联网电视的广电集团都逐渐地加大对互联网电视的投入。
 
互联网电视的巨大发展空间和机遇
 
有线电视用户月缴费率持续下降
 
依据《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止2015年年底,我国的有线在网电视用户数激减至2.39亿户,并呈持续下降趋势;2016年第一季度月缴费用户的流失率已上升至19%。
 

传统直播电视观众数量减少,互联网电视观众数量不断增加
 
传统直播电视的观众数量也在不断减少,新型互联网电视的观众数量则不断增加。同时,购买并使用兼容OTT点播功能的智能一体化数字电视用户数量也在不断增长。
 

 
截至2015年12月底,我国互联网普及率为50.3%,呈持续上升趋势。但是,通信运营商的IPTV总用户渗透率仅有22%,尚不到互联网普及率的1/2。
 

 

 

 

Digital TV Research对亚洲17个国家的OTT互联网盒子收入进行统计,我国在2010年~2015年期间有6倍增幅,2016年将有可能超过日本成为亚洲第一大OTT收入市场。
未来直播+OTT点播功能一体化的互联网电视将拥有强大的市场需求,对比较低的互联网电视渗透率,互联网电视业务的发展机遇和潜力是极其巨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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