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电信中断用户接入权归属成焦点
2009-05-14 08:39:43

    自2007年11月提出的欧盟电信改革提案在经过一系列波折后,5月6日又遭遇了一大阻碍。欧洲议会在当日的表决中以压倒性优势通过了一项修正案,要求成员国只有在得到司法机构允许的条件下才能中断个人用户的互联网连接。而由于欧盟理事会持相反态度,欧盟的整体电信改革提案将因为两大机构间的严重分歧而受阻。加之欧洲议会要在改革提案进入磋商程序前换届,欧洲的电信改革可能遭遇更大阻力。

    欧洲议会、欧盟成员国及其代表都已经就此前提出的其他电信改革方案达成了一致意见。但欧盟理事会拒绝接受有关互联网接入限制条款的修正案。而根据欧盟条约,由成员国部长组成的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在诸多欧盟立法领域享有共同决策权,这意味着任何法案都需要分别经过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批准才能生效。这是导致此次电信改革方案受阻的根本原因。

    欧洲议会的发言人称,欧洲电信改革整体提案将因此不得不在今年秋天进入一个磋商阶段。但在此之前欧洲议会将实行换届。这也将使欧洲电信改革的不确定因素再次增加。

    对于新增的修正案,多数成员国也持反对意见。他们更希望由警务或是管制机构决定是否应该中断用户的互联网连接,而用户则享有上诉的权利。欧洲议会则认为,此项修正案有望改善用户的权利,刺激网络竞争以及新设施投资等。欧洲议会称,这是为了加强对用户网上隐私的保护。欧洲议会还要求电信运营商提供更多有关资费和合同条款的透明信息。

    除了此项修正案外,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就电信改革整体方案中的其他几项主要内容达成了一致意见,其中包括:设立一个由欧盟各国电信主管部门代表组成的新机构,负责对整个欧盟电信市场的运作提供政策建议,从而加强各国电信市场规则的协调;在强化成员国电信主管部门独立性的同时,授权它们对本国处于垄断地位的电信巨头进行“功能性拆分”,即实现电信服务与网络基础设施运营分离,但允许保留所有权不变,以维护竞争;完善了消费者保护,例如欧盟消费者今后将有权在一天之内带号更换电信服务商,有权获得透明且可比较的定价信息等。改革方案还把上网确认为表达自由等基本人权的组成部分,并加大了对消费者隐私的保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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