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手机上网包月业务被强行变更欲起诉运营商
2008-03-24 09:53:28

随着手机的迅速普及,手机上网(GPRS)也越来越风行。几年前手机上网还被认为是“高档”消费,现在正迅速变得平民化。而与此相伴的是,手机上网用户与电信运营商的纠纷也日渐增多。河北省任丘市的卢登州先生就经历了这么一场烦恼。

被强行取消的业务

2006年3月,卢登州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下称“河北移动”)任丘分公司的营业厅,办理了手机上网包月业务。“我办理手机上网包月业务时,河北移动承诺,只要客户每月交纳20元的包月费,就可以使用不限流量不限使用地域范围的服务。”卢登州对《中国经济周刊》说。

2007年4月,卢登州突然接到了一条河北移动发来的短信,被告之其使用的20元手机包月业务被取消了。“河北移动对为何取消这项业务没有做出任何解释,更别说如何补偿消费者的问题了。”卢登州对《中国经济周刊》说。

手机上网包月业务被取消后,卢登州来到当初办理业务的河北移动任丘分公司的营业厅询问此事,河北移动的工作人员回答说,不了解此事,让他拨打河北移动的客服电话10086。

卢登州拨通河北移动的客服电话后,被告知这是河北移动根据业务发展做出的决定,其他的事情不清楚。“当初交钱办理业务,热情周到客客气气,让我们消费者感受到了作上帝的感觉。可是现在出问题了,我们消费者成了皮球被踢来踢去。”卢登州对《中国经济周刊》说。

然而今年1月份,卢登州又从一个在河北移动工作的朋友那里了解到,手机上网包月业务已经恢复了,但是其服务内容变为了:每月15元不限制流量,限制使用地域。卢登州为此事到河北移动任丘分公司的营业厅咨询,工作人员让他拨打河北移动的客服电话了解此事。

卢登州拨打河北移动的客服电话得到的答复是:如果是以前办理过20元包月业务的客户才可以办理此项业务,如果在省外使用则收取1分/KB的费用。

“当初用手机上网的人少,河北移动为了吸引客户推出了包月业务,现在用手机上网的人多,他们为了多赚钱,没有和我们消费者协商,说取消就取消了。商家赚钱牟利天经地义,但是也不能这样无视我们消费者的权利吧!”卢登州对《中国经济周刊》说。

记者从河北移动任丘分公司营业厅了解到,河北移动3月份最新推出的手机上网包月业务资费如下——5元:省内30M,全国20M;10元:省内80M,全国60M;15元:200M(只限动感地带品牌客户使用)。

3月10日,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咨询了河北移动,得知卢登州手机号的15块钱包月不限流量上网功能已经更改开通,但是客服小姐特别强调,该功能只限于在河北省内部使用,如果在省外使用则收取1分/KB的费用。在询问新用户能不能开通该功能时,客服人员回答说还是可以办理的,但关于具体怎样办理时,客服人员表示,用户必须用本机打过去,才能给与确切答复,并表示,不同的手机能办理的功能是不同的。

卢登州对《中国经济周刊》表示,准备对河北移动提起诉讼索赔,采取法律手段维权。

尴尬的消费者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今年1月份最新公布的《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显示,从绝对规模上看,手机接入的网民规模已达到5040万人,比2007年6月增加了610万人。据统计,网民中的24%、手机用户中的12.6%是手机网民,手机上网已经渐成风气。

但是,国内手机上网的资费却降幅不大,上网速度慢、资费贵成了限制中国手机上网发展的两大主要因素。在一项针对手机上网的意见和建议调查中,提高连接速度和降低资费占据了所有意见的前两位。

据记者了解,目前手机上网资费在全国各地差距很大。一位业内人士介绍说,目前手机上网资费的调整空间还是很大的,例如,北京移动就曾经实行过20元包月不限流量,但是几个月后就取消了该功能。“由于运营商的频谱资源有限,价格如果降太低,大家都用手机上网,就会导致资源不够用。”

今年年初,广东移动上调GPRS上网资费曾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100MB的包月费从5元涨至15元,增幅高达200%。而在此之前的2007年8月,广东移动刚刚下调了资费,月套餐最低资费只有5元。业内人士分析,上调资费可能是为了减轻网络负担。

电信业资深观察家项立刚对《中国经济周刊》表示,电信运营商资费调整,目的就是适应市场赚取最大利润,这无可厚非,但是要在合法的范围内,更要尊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项立刚认为,电信运营商要在追求流量增长和收入增长中找平衡。为了竞争,运营商不惜降低价格,但价格降低后,手机上网用户就会活跃,人数增多,而运营商自身的网络资源有限,承受不起,为了减轻运营压力,又提升价格。但是如此调来调去,最终受害的还是消费者。

有分析师表示,无线互联网资费长期来看呈下降趋势,但运营商也会为了自身利益而有弹性地调整。

曾经数度向移动、网通等电信运营商叫板的公益律师韩甫政认为,河北移动取消手机包月业务涉嫌合同违约,但是如果打官司,可能遭遇举证困难。

“现在,到移动公司开办手机包月业务,消费者需要持本人身份证填写业务开办申请单,这相当于一份合同书。但是移动公司一般不会给消费者合同书的副本。这样一来,消费者一旦遭遇侵权,举证就会有问题。”韩甫政对《中国经济周刊》说。

韩甫政认为,消费者遭遇这种尴尬,是由于通信运营商的垄断地位造成的,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是要打破运营商的垄断地位。

中国消费者协会理事、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从合同层面上讲,移动公司应该提前通知消费者该项业务取消,给消费者一个过渡时间,让消费者选择是否继续使用。用便宜的资费吸引消费者订制业务,然后又单方面取消,移动公司的这种行为属于不当得利。从社会责任上讲,移动公司应该以消费者为重,为消费者着想其实也就是为自己公司着想。他希望移动公司能够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确确实实把手机上网资费降下来。

“对于移动公司来说,为消费者谋利,其实也是为自己谋利。”刘俊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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