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通获评“08年依法治企、诚信经营先进单位”
2009-03-30 15:50:35

    2008年以来,全省企业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江苏”目标,全面推进依法经营管理各项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在促进依法经营管理,建立诚信体系,维护良好经济秩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省经贸委、省依法经营协调指导办公室,在各部门、各市推荐的基础上,对省直及全省十三个市推荐的申报企业进行考评,包括亨通集团在内的98家单位被评为“2008年度全省依法治企、诚信经营先进单位”。

    同月,亨通集团获评“2008年度吴江市十大纳税企业”、 “2008年度吴江市百强企业”、“2008年度吴江市民营工业自主创新先进企业”、“ AAA级资信企业”、“ 全国行业顾客最佳满意品牌”、 吴江市首届“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等荣誉。

    这是继 “2008年度中国最佳诚信企业”和“苏商骄傲改革开放30年江苏最受尊敬企业家30人”后,亨通集团荣获的社会责任类的又一重大荣誉。亨通起步于九十年代初期,抓住了中国电力、通信发展的大机遇,赶上了企业转制、催生民营经济发展的新时代。是改革开放的政策和产业经济政策成就了亨通,是各级各任领导对亨通的信任和支持培育了亨通。亨通以高度的政治觉悟、社会责任感和感恩心态回报社会,以实际行动积极支持着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上,时时处处走在各行各业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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